2020-05-27
在财务尽职调查的工作中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作者:admin 点击:1647
财务尽职调查一般是指投资人与目标企业达成一致后的,对目标企业进行与本次投资有关的调查、分析的一系列活动。财务尽职调查员在财务尽职调查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他们要更加公平、公正,在调查中有一些需要注意的问题更是要小心谨慎,今天我们来聊一下在财务尽职调查的工作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在财务尽职调查的工作中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1
、保持高度审慎的职业怀疑态度
对于双方而言,企业并购最大的风险来源是彼此信息的不对称;对于买方而言,最大的风险则是来自于卖方对真实风险和经营情况的刻意隐瞒。在收购时,买方有可能会低估交易的不确定性、成本和风险而付出过高的溢价,此类错误由于收购企业本身也存在代理成本和监督成本高昂的问题而不易被纠正,造成收购企业股东的损失。尽职调查是双方初步接触、认知的阶段,卖方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往往提供有利于自身的资料而隐藏不利资料,甚至采取造假的手段来欺骗收购者。面对这种“常规化”的手段,调查人员需要保持高度的职业怀疑态度,对获得的任何书面资料和口头信息,均需收集证据,做出深入的研究和甄别,才能最大限度地防范风险。
2、不能过于依赖中介机构
要注意借助中介机构的力量但不能完全依赖中介机构。一方面中介机构的尽职调查质量参差不齐,另一方面其只是对收到的资料执行查证程序得出结论,在法律上是免责的,而一旦并购失败,苦果只能由收购方自己咽下,卡特彼勒收购郑州四维产生巨大的损失的最重要原因就是对中介机构的报告过于信任。建议财务尽职调查人员自始至终与审计、评估机构就重大问题保持深入交流,积极跟踪、监督甚至直接参与审计、评估工作。
3、运用“对赌协议”及合同保留性条款等风险对冲措施
“对赌协议”的英文名称为“Valuation Adjustment Mechanism(VAM)”,直译过来是“估值调整协议”。实际上,“对赌协议”就是收购方(或投资方)与出让方(或融资方)在达成并购(或融资)协议时,对于未来不确定的情况进行一种约定,了解并正确认识这一新生事物将有助于国内企业实现低成本融资和快速扩张的目的。调查一些著名的外资PE机构在华投资案例发现,这些机构均通过对赌协议对冲风险甚至稳赚不赔:当企业经营不善时,赢得对赌、扩充股份;当企业迅速成长时,虽然输掉对赌,但股票升值,获得超额回报。国内企业之间的并购虽然大多是以获得企业控制权为核心目的,与PE机构单纯注资不同,但是使用“对赌协议”并无障碍。
4、充分利用信息查询网站
以高度怀疑精神,充分利用公开实用的信息查询网站对目标公司的主体、运营、财产、涉诉等信息进行调查,与其提供的信息相互印证。如:“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工商登记基本信息及变更信息)、“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 “巨潮资讯网”(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中国土地市场网”(全国范围内土地抵押、转让、招拍挂等信息)、“专利检索系统”、“诉讼资产网”、“中登网”(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查询应收账款质押、转让登记信息)、 “中国裁判文书网”(最高人民法院,涉诉信息限于裁判文书)、“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查询系统”等。
5、强化责任意识,坚守职业道德
保持良好的职业习惯和虔诚敬畏的职业态度,独立、客观公正的完成调研,对项目的投资价值发表自己的意见─是否值得投资。在调查过程中要保持形式上和实质上的独立:一方面绝不接受被调查者的贿赂,协助其夸大竞争力和收益、掩饰或淡化风险;另一方面切忌迫于领导的压力,为了让项目通过而粉饰项目,最后给企业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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