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13
广州个体户消除经营异常状态如何办理?
作者:admin 点击:3323
广州个体户在经营中没有企业那么规范,而且一般个体户没有会计人员,所有的工商税务工作都要经营者自己完成,难免会因为自己的疏忽而被工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那么这时就需要及时的去消除经营异常名录 ,广州个体户消除经营异常状态如何办理?
广州个体户消除经营异常状态如何办理?
一、因未及时年度报告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标记经营异常状态)的。
(1)填写《商事主体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消除经营异常状态)申请表》;
(2)提交已按规定公示年度报告的证明材料,登录(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网)打印年度报告已公示的界面截图。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需提供)。
备注:如需罚款的企业,提交以上三样资料外,还需提交处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和罚款票据(原件及复印件)。
二、因未在登记住所从事经营活动或者通过登记住所无法联系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标记经营异常状态的)。
(一)已按规定办理住所变更登记备案的,办理前请先到属地市场监督管理所报到,核查正常后再申请。
1、填写《商事主体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消除经营异常状态)申请表》。
2、提交工商部门核准办理住所准予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的复印件(原件需提供)。
3、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需提供)。
(二)仍在原住所经营的,办理前请先到属地市场监督管理所报到,核查正常后再申请。
1、填写《商事主体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消除经营异常状态)申请表》。
2、由属地市场监管所实地核实后,并出具《企业公示信息实地核查记录表》(须2名执法人员签名)。
3、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需提供)。
特别说明:所有要交的材料都要个体工商户由经营者亲笔签名,统一打印或手写,不能涂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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