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2-12
商标带有欺骗性而无法注册?
作者:admin 点击:1067
现在注册商标是非常火爆的一项业务,许多公司都将自己的产品或者品牌注册商标,但是在实际申请商标注册的过程中,有一半的情况会被驳回,而驳回的原因有许多种,今天我们就来介绍其中一种,因为带有欺骗性而被驳回。
商标带有欺骗性而无法注册?
我们先来看看法律是如何规定的,我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如何判断商标是否具有欺骗性
1、含有欺骗性是指相关公众因标志而产生的判断与产品实际不符。企业为了更好的推广和宣传产品,常常将一些美好愿景寄托在商标上,这样反而容易引起误解。所以在起名时,既要考虑到产品的实际情况,也需要考虑标志是否含有歧义,或者夸大产品优点、误导产地等。
2、相关公众是欺骗性的判断主体,也就是说即使申请人主观意愿上并无欺骗,只要标志容易导致相关公众误认,就容易构成“带有欺骗性”的判定。企业在选用商标时,也需从相关公众的视角出发,判断标志是否带有欺骗性。对于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标志,企业要谨慎选用。
3、需要结合标志指代的商品或服务类别判断,即使是同一标志,用在不同的商品或服务上,是否带有欺骗性的结论也不一样。企业起名时,要将商标放在具体的情境下分析,可能在不同类别会有不同的审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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