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纸质文件)的有效期为6个月,有效期满,已核准的名称自动失效。
②如有效期届满仍未完成企业设立登记的,可在有效期届满日期前向工商部门申请延长名称有效期,延长期限也为6个月,再次到期后不能再次延续,名称将自动失效;
③核名通过之后,如未取纸质文件,名称的有效期为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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