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15
海珠区公司注销注意事项
作者:admin 点击:1517
对于海珠区的老板们来说,在海珠区办理公司注销是非常简单的,准备好相应的材料,提交待审就可以完成退市。但是实际上海珠区的公司注销并不简单,需要经过清算、公示、税务注销、工商注销、公章注销等步骤,并且办理途中稍有不注意就有可能导致公司注销时间延长。
那么在办理公司注销时都有哪些事项要注意呢?
1、
公司注销根据海珠区相关规定要设立清算组,而清算组在成立后10日内要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工商部门进行备案。
2、公司完成清算后,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海珠区工商部门申请公司注销登记办理。
3、公司申请注销必须要在拿到“清税证明”后才能停止报税,未拿到证明仍需继续报税。
4、公司应当在成立清算组60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或当地省级以上的报纸,发布债权人公告,通知相应的债权人。
5、公司申请公司注销之日起30日内,要向海珠区原社保登记机构提交公司社保账户注销相关材料信息,办理公司社保账户注销。
6、公司注册资金虽然已经为认缴制,但在办理公司注销时未缴清的注册资金,需要补缴注册资金的万分之二点五的印花税。
7、公司旗下含有分支机构的,应当先完成分支机构注销,未办理分支机构注销的总公司是无法申请公司注销。
8、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或是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需要在补办营业执照或是解除经营异常名录后,才能申请办理公司注销。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海珠区公司注销注意事项,公司注销虽然已经在不断的简化,但大体的办理要求并没有发生变化,办理公司注销仍然需要详细了解注意事项,以便办理时不会手忙脚乱或是因为某一项的原因导致公司注销无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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